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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12月1日起市房产交易中心开始受理申领购房奖励,符合这些条件都可以来领取

发表于2017-11-23

好消息!


11月24日,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九江市中心城区申领购房奖励实施细则》,九江市中心城区申领购房奖励工作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启动。





受理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29日内的工作日。


受理地点:九江市房产交易中心二楼大厅11号窗口(长虹西大道366号)。


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


申领购房奖励需要注意↓


①据介绍,符合奖励条件的购房者可在市房产局指定窗口领取或在市房产局、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填报《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奖励申请表》。


②同时,符合奖励条件的农民、个人申请奖励需提交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购房人身份证及购房人银行卡。


③若是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申请奖励需提交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注意: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收集的本楼盘《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奖励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按“奖励类别(农民、个人、纳税人)”整理后提交至市房产局指定窗口进行审核;


购房者也可自行前往市房产局指定窗口提交《九江市中心城区购房奖励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发表于2017-11-23
土匪快跑,您好!您所发的帖子“12月1日起市房产交易中心开始受理申领购房奖励,符合这些条件都可以来领取”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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